Free Legal Help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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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谘询专线:82008002
人身伤亡
婚姻法
刑事法
僱佣法
遗嘱与遗产事务
调解

为了提升公众对法律的认知,香港律师会由2013年5月20日起设立了免费法律谘询专线。

本专线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期除外)。

 

关于免费法律谘询专线
为了提升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并鼓励事务律师服务大众,回馈社会,香港律师会由2013年5月20日起,设立了「免费法律谘询专线」82008002,服务涵盖五大法律范畴,包括(1)人身伤亡、(2)婚姻法、(3)刑事法、(4)僱佣法、(5)遗嘱与遗产事务。


免费法律谘询线使用条件

人身伤亡谘询专线

人身伤亡谘询专线律师同意为事件受害人就其索偿呈请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如有任何查询,受害人或其年满十八岁的亲人代表可致电82008002并向接线员提供以下资料:

  • 你欲谘询人身伤亡专线
  • 事件受害人或致电人全名
  • 事件受害人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
  • 事件受害人或致电人的电话号码
  • 事件日期
  • 可能成为被告一方的全名(如已知)

此服务并不提供予有可能或已成为被告的人。

婚姻法谘询专线

婚姻法谘询专线律师同意为致电人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婚姻法法律谘询服务。
如有任何查询,请亲自致电82008002并向接线员提供以下资料:

  • 你欲谘询婚姻法专线
  • 致电人全名
  • 致电人配偶全名
  • 致电人的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
  • 致电人的电话号码
刑事法谘询专线

刑事法谘询专线律师同意为致电人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刑事法法律谘询服务。

如有任何查询,请亲自致电82008002并向接线员提供以下资料:

  • 你欲谘询刑事法专线
  • 致电人全名
  • 致电人的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
  • 致电人的电话号码
僱佣法谘询专线

僱佣法谘询专线律师同意为致电人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僱佣法法律谘询服务。

如有任何查询,请亲自致电82008002并向接线员提供以下资料:

  • 你欲谘询僱佣法专线
  • 致电人全名
  • 受僱人士及僱主全名
  • 致电人的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
  • 致电人的电话号码
遗嘱与遗产事务谘询专线

遗嘱与遗产事务谘询专线律师同意为致电人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遗嘱与遗产事务法律谘询服务。专线只接受遗产总价值不多于港币一千万元的查询。

如有任何查询,请亲自致电82008002并向接线员提供以下资料:

  • 你欲谘询遗嘱与遗产事务专线
  • 致电人全名
  • 致电人的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
  • 致电人的电话号码
  • 遗产的总值和性质 (包括遗产所在地)
  • 是否已订立遗嘱
  • 谘询承办遗产的致电人须提供死者的死亡日期和居籍

专线律师将会在你致电后的三个工作天内联络你,并就你的法律问题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谘询服务。

 
注:

1.*基于行政及分配个案的理由,致电人及/或事件受害人必须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全名、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例如:A1234)及电话号码。致电人/或事件受害人同意律师会就上述目的使用有关个人资料。所有收集所得个人资料将会在致电日期后六个月内销毁。
2.本免费法律谘询专线并不会向已就有关法律问题获得法律援助或已就其个案聘请律师的致电人提供服务。
3.本专线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公众假期除外)

免责声明

免费法律谘询专线(专线)的法律意见均由个别义务律师透过专线所提供,并且属于公益法律服务。律师会不会为任何专线及/或与义务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有关的合约、侵权行为(包括疏忽)等所引致及/或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及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会会于致电人致电专线后的三个工作天内处理其个案及安排义务律师联络致电人,若处理过程期间超出诉讼时限,律师会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调解谘询专线

调解是一种自愿性解决纠纷方法,调解员作为中立人士,会协助双方达成协商。为了继续服务公众,香港律师会所推出的「调解谘询专线试验计划」已被延长。律师会调解统筹员或具调解资格的律师将会为致电人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调解查询服务。公众可致电82008002要求查询调解资料并向接线员提供以下资料:

  • 你欲查询调解资料
  • 致电人全名
  • 致电人的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
  • 致电人的电话号码
  • 纠纷性质
  • 可能成为另一争议方的全名(如已知)

律师会调解统筹员或具调解资格的律师将会在你致电后的三个工作天内联络你,并提供不超过四十五分钟的免费查询服务。

 

注:

1.*基于行政及分配个案的理由,致电人及/或意外受害人必须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全名、身份证号码的英文字母及头四位数字(例:A1234)及电话号码。致电人及/或意外受害人同意律师会就上述目的使用有关个人资料。所有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将会在致电日期后六个月内销毁。
2.本免费法律谘询专线并不会向已就有关法律问题获得法律援助或已就其个案聘请律师的致电人提供服务。
3.本专线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期除外)。